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二条意见
淄政办字〔2019〕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装配式建筑),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二条意见
淄政办字〔2019〕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装配式建筑),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