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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政策|宁夏公示2022年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和示范工程评审结果

关于2022年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和示范工程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城乡建设绿色低碳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2〕20号)规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区级奖励资金的通知》(宁建(科)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经评审,宁夏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被评为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吴忠市利通区第二小学综合楼扩建项目被评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投诉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 系 人:杨淑萍

联系电话:0951-5042718

附件:

⒈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名单

⒉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

2022年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名单

2022年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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