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装配式政策|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23〕33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福建建工装配式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26-2023,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3-426-20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5日

附件下载:《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rar

版权声明:本站资源仅限合法使用,请勿用于非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