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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政策|安徽合肥市通知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和装配率评审复核工作

关于我市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和装配率评审有关复核工作的通知

合建产〔2024〕3号

各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单位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现就我市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和装配率评审有关复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在组织召开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和装配率两阶段专家评审工作时,可自行提供装配率计算书等相关材料,也可委托工程总承包等有关单位实施。

二、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实施装配式建筑过程中,不得擅自取消或变更通过专家评审的装配率计算中涉及的各得分项内容。

三、建设单位应对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结果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我市装配式建筑两阶段专家评审启用2024版申请表(详见附件),实施过程如有疑义,请及时告知我局产业办。

我市之前有关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和装配率评审有关复核工作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联系电话:0551-62692280

附件下载:

1.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方案评审申请表(2024版).docx

2.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竣工阶段装配率审核认定申请表(2024版).docx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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