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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政策|陕西汉中关于在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

为积极推动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加快推广装配式建筑成熟技术产品,汉中市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在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新建建筑中逐步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以下简称“三板”)。

通知明确了应用“三板”项目实施范围:

1.新建商品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等居住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学校、医疗、卫生、商业、科研、办公等公共建筑。

3.单体建筑面积 3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厂房。

未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要求的新建建筑也应使用“三板”。

通知明确了应用“三板”项目实施时间:

汉台区、南郑区、经济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自 2024年10月1日起,其余各县自2025年4月1日起,在新建项目中推广应用“三板”。新建项目均按施工图接审时间界定。

通知还明确了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住建局等部门落实“三板”在项目中的应用。

全文如下

装配式政策|陕西汉中关于在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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