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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政策|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第四批)的通知

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第四批)的通知

闽建筑函〔2024〕55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方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时掌握我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企业情况,经企业申请、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初审、省住建厅复核,现将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第四批)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第四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5日

装配式政策|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第四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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