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标准牵头起草单位:
为推动中国图学学会团体标准的宣贯实施,提高学会团体标准的影响力,现针对学会已发布的团体标准开展“标准云课”宣贯活动,请各团体标准牵头起草单位组织制作“标准云课”宣贯视频,“标准云课”宣贯视频采用“PPT+配音”形式。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录制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特别是网络安全和意识形态领域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散布谣言、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言论和表述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
解读内容要与团体标准的原文保持一致,确保解读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得出现曲解或误读等。
二、PPT 内容要求
(一)基本框架
应包括但不限于封面、目次、标准内容解读及尾页致谢等内容。
(二)封面设置
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讲师姓名、中国图学学会(标准归口单位)等3个部分,课程名称为:“标准号+标准名称+解读”,标准号和标准名称应与批准发布的团体标准信息保持一致。
(三)内容设置
1.内容完整,语言文明。
2.只能带有中国图学学会LOGO,不应出现课程讲师单位、企业或商家信息,如产品商标、生产厂家、企业名称或LOGO标识、二维码等内容。
3.应突出标准重点技术内容的解读。
(四)尾页设置
应包括感谢词(如“谢谢大家”等)、中国图学学会(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及联系方式(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内容。
三、视频录制要求
视频完整,画质清晰,录制过程中画面不应出现网页广告弹窗、聊天界面或互动面板等信息。
(一)声音
音量适中且清晰,语速正常,无杂音及卡顿现象,无口误问题。
(二)人像位置
录制过程中不应出现人像遮挡PPT文字内容等情况。
(三)视频时长
根据标准技术内容合理确定视频时长,应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30分钟。
(四)保存
视频文件以mp4格式保存,文件名称为“课程名称.mp4”。
(五)检查
视频录制完成后,应检查视频是否从PPT 首页开始录制,尾页结束录制。如录制了桌面操作等画面,建议使用视频剪辑软件进行处理。
宣贯视频制作可参考国家标准“标准云课”平台(网址:http://cc.sacinfo.org.cn/)相关国家标准宣贯视频示例。
四、提交时间
请各团标撰写组于5月25日前提交制作好的宣贯视频。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王老师 010-62165986、18601388699,潘老师18600958144。
中国图学学会秘书处
2025-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