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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政策|广州 |关于印发南沙区装配式建筑预评价申报工作指南(2025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 模块化建筑和装配式装修等预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自 2025年10月1日起,我区作为试点区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为做好预评价工作,我局制定了《南沙区装配式建筑预评价申报工作指南(2025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有问题和相关建议,请径与我局联系。

专此通知。

附件:南沙区装配式建筑预评价申报工作指南(2025年)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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