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装配式政策|浙江 |关于印发《平阳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平阳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已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本专项规划批复后即开始实施,我县新立项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专项规划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平阳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7日

平阳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盖章(1).pdf

版权声明:本站资源仅限合法使用,请勿用于非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