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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新绿色建筑评标于4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我省出台的新版《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于4月15日起正式施行,该标准的施行,将有效推动我省绿色建筑的建设和发展,同时也能让百姓享受到更好地服务。

据了解,我省发展绿色建筑从2012年起步,截至目前,已通过设计标识的二星级绿色建筑达到13个,总建筑面积116.26万平方米。共实施了11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示范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科技处处长马淑珍说,为了进一步规范青海省绿色建筑的建设和发展,以及开展一系列的评价工作,省建设厅委托中国建科院和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编制完成了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这个标准主要是围绕我们现有的建筑活动,大力倡导开展四节一环保的工作要求进行作业。

记者了解到,新版《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改变了以往指标项数评选法,旧标准是按项评选,要求达到几项指标就可以评选上绿色建筑,新标准是按照指标权重分类别,采取打分的方式进行评选,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意味着指标越重要的得分就越高,星级绿色建筑的评定将更加合理,同时新标准进一步增加了星级评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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