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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政策|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9〕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已经第十四届5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汕头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装配式住宅)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装配式建筑发展区域、明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推动住宅全装修建设;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完成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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