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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政策|广东通知印发《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广东省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我厅组织编制了《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黄琼;联系电话:020-83133709)

附件下载: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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