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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政策|福建 |关于公布装配式建筑新技术应用展示观摩点(第一批)的通知

闽建办筑函〔2025〕10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加大行业宣传力度,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我省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与创新成果转化情况,根据《关于组织申报装配式建筑新技术应用展示观摩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5〕5号),经企业申请、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初审、省住建厅复核,现将第一批装配式建筑新技术应用展示观摩点名单予以公布并向公众免费开放。

请泉州市住建局做好上述观摩点运行指导工作,为社会公众实地观摩提供优质服务,促进行业交流和社会宣传,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

附件:福建省装配式建筑新技术应用展示观摩点名单(第一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5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

闽建办筑函〔2025〕10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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