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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关于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建〔2018〕177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装配式住宅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85号),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委制定了《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doc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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